標題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改革完善市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實施...
  • 索 引 號
  • 000014349/2024-00535
  • 發(fā)文字號
  • 鄂府辦發(fā)〔2024〕19號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發(fā)文機關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信息分類
  • 財政、金融、審計  通知  鄂府辦發(fā)
  • 公開日期
  • 2024-03-05
概述   鄂府辦發(fā)〔2024〕19號   各旗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大企事業(yè)單... 有效性 有效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改革完善市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4-03-05 00:00      作者:      來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黑色 紅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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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府辦發(fā)〔2024〕19號    

  

各旗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大企事業(yè)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鄂爾多斯市關于改革完善市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實施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4日 

  


鄂爾多斯市關于改革完善市本級財政

科研經費管理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21〕32號)和《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內蒙古自治區(qū)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內政辦發(fā)〔2022〕37號),有力激發(fā)科研人員的創(chuàng)造動力和創(chuàng)新活力,推動我市科技事業(yè)持續(xù)快速發(fā)展,為創(chuàng)新型城市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技術支撐,制定本辦法。 

  一、建立項目預算分級管理機制 

  (一)項目承擔單位及項目負責人職責。項目承擔單位是科研經費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制定本單位資金使用內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審計和績效管理。項目負責人是科研經費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科研活動及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guī)性和相關性承擔經濟與法律責任。對因故需終止實施或撤銷的項目,須及時向項目承擔單位及項目管理部門提出項目終止或撤銷書面申請并說明原因。 

  (二)市財政部門職責。財政部門負責編制科研經費年度預算,審核市本級項目管理部門提出的資金分配意見,按時下達科研經費。會同市本級項目管理部門制定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開展市本級科研經費績效管理工作,及時收回市本級項目管理部門確認終止實施或撤銷的項目結余資金。 

  (三)項目管理部門職責。項目管理部門(有科研立項權的部門,可自主立項的高校、科研院所等)是科研經費預算執(zhí)行、專項資金分配、項目監(jiān)管和績效管理的主體。項目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科研支出任務的預算編制、執(zhí)行和預算績效管理等工作,組織項目承擔單位落實具體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要求。 

  二、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 

  )簡化預算編制。進一步精簡預算科目,直接費用調整為設備費、業(yè)務費、勞務費三大類。 

  1.設備費:主要列支項目實施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升級改造現有儀器設備,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fā)生的費用。計算類儀器設備和軟件工具可在設備費科目列支。 

  2.業(yè)務費:主要列支項目實施過程中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發(fā)生的測試化驗加工、燃料動力、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會議/差旅/國際合作交流等費用,以及其它相關支出。 

  3.勞務費:主要列支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參與項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和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以及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等。 

  直接費用中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它費用只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再提供明細。項目管理部門在項目評審時同步開展預算評審,預算評審工作重點是項目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預算編制細致程度不作為評審預算的因素。(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落實) 

  (二)下放預算調劑權。在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條件下,進一步下放項目預算調劑權。設備費預算調劑權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其預算調增不再由項目管理部門審批。項目承擔單位應根據現有設備配置情況和科研項目實際需求,從嚴控制設備購置,鼓勵開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賃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升級改造,避免重復購置。除設備費外的其它費用(包括間接費用)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求自主安排。(項目管理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在已實施包干制的科技項目實施基礎上,總結經驗,擴大包干制使用實施范圍。項目負責人在承諾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支出的基礎上,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自主決定項目經費使用,不再編制具體科目預算,不設置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比例限制,實行定額包干資助。項目承擔單位應制定經費包干制相關內部管理規(guī)定。(項目管理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市財政局、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三、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 

  )加快經費撥付進度。項目管理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示同意后市財政局可在部門預算批復前預撥科研經費。實行科研經費對下轉移支付單獨調撥、單獨清算的管理模式,實現科研經費專戶管理、封閉運行。項目牽頭單位要根據項目負責人意見,及時將經費撥付至項目參與單位。允許項目承擔單位將“標識科研項目資金”的資金,撥付至單位實有資金賬戶。(市財政局、項目管理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實施資金分期撥付機制。對實施周期較長、資金額度較大、具備分期撥付條件的市級科技重大項目,實施資金分年度撥付,優(yōu)化科研資金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負責落實) 

  )改進結余資金管理。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后,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不再限制使用時限。項目承擔單位要將結余資金統(tǒng)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直接支出,優(yōu)先考慮原項目團隊科研需求,并加強結余資金管理,加快資金使用進度。項目管理部門適時對結余資金使用情況開展抽查。(項目管理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四、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 

  )提高間接費用比例。間接費用按照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項目承擔單位統(tǒng)籌安排使用。其中,500萬元以下的部分,間接費用比例為不超過30%,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部分為不超過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不超過20%。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并向創(chuàng)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項目管理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設立基本科研業(yè)務費。設立市內高校、市屬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yè)務費,由高校、科研院所自主設立科研項目,自主開展研發(fā)活動,自主培養(yǎng)研發(fā)人才。(市財政局、市內高校、市屬科研院所負責落實) 

  )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從業(yè)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由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五險一金”均可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項目承擔單位、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落實) 

  完善績效工資分配方式。高校、科研院所可在績效工資總量范圍內,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主確定績效工資分配方式,并向科研人員、創(chuàng)新團隊和優(yōu)秀青年人才傾斜。對承擔市級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的團隊負責人以及單位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等,可實行年薪制、協(xié)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分配方式,所需經費可在項目經費中單獨核定,其薪酬在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中單列,納入績效工資管理,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各單位要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內蒙古自治區(qū)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對持有的科技成果,通過協(xié)議定價、在技術交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市場化方式進行轉化??萍汲晒D化所獲收益可按照法律規(guī)定,對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剩余部分留歸項目承擔單位用于科技研發(fā)與成果轉化等相關工作,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具體分配方式和比例在充分聽取本單位科研人員意見基礎上進行約定。推動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激勵科研人員積極參與科技研發(fā)和成果轉化。(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五、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 

  )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項目承擔單位要確保每個項目配有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為科研人員在預算編制、經費報銷等方面提供專業(yè)化服務??蒲胸攧罩硭枞肆Τ杀举M用(含“五險一金”)可由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在科研項目經費中列支。 

  )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項目承擔單位因科研活動實際需要,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和有關人員參加由其主辦的會議等,對確需負擔的城市間交通費、國際旅費,可在會議費等費用中報銷。允許項目承擔單位對國內差旅費中的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難以取得發(fā)票的住宿費實行包干制。 

  )簡化科研項目驗收結題財務管理。合并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在項目實施期末實行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制定項目驗收結題評價操作指南,細化明確預算調劑、設備管理、人員費用等財務、會計、審計方面具體要求。選擇創(chuàng)新能力強、創(chuàng)新績效突出、科研誠信狀況良好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yè)作為試點單位,取消科研項目結題財務審計,可將科研項目經費決算報表作為結題依據。試點單位對經費決算報表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項目管理部門組織抽查。(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落實) 

  )優(yōu)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市內高校、市屬科研院所、企業(yè)要優(yōu)化完善內部管理規(guī)定,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標投標程序。項目承擔單位依法向財政部門申請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的,財政部門實行限時辦結制度,對符合要求的申請項目,原則上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單位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市財政局負責落實) 

  )優(yōu)化科研人員因公出國(境)管理。對科研人員因公出國(境)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的管理應與行政人員有所區(qū)別,對為完成科研項目任務目標、從科研經費中列支費用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按業(yè)務類別單獨管理,根據需要開展工作。從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統(tǒng)計范圍,不受零增長要求限制。(單位主管部門、市財政局負責落實) 

  、創(chuàng)新財政科研經費投入與支持方式 

  )拓展財政科研經費投入渠道。市級財政將持續(xù)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確保財政科技投入只增不減,完善前補助資金和后補助資金相協(xié)調的投入機制,發(fā)揮財政經費的杠桿效應和導向作用,引導企業(yè)加大研發(fā)投入水平。發(fā)揮金融資金的積極作用,設立鄂爾多斯市科技創(chuàng)新基金,撬動民間資本投向科技創(chuàng)新領域,吸引社會力量投早、投小、投科技,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市財政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創(chuàng)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人民銀行鄂爾多斯市中心支行等負責落實) 

  (二)建立項目資金后補助支持方式。探索實施后補助科技計劃項目,項目承擔單位先行投入資金,項目完成后通過綜合績效評價的,給予適當補助資金。其中,重點研發(fā)類項目后補助資金資助比例不超過項目預算的5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科技重大專項后補助資金資助比例不超過項目預算的3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創(chuàng)新新型研發(fā)機構經費支持方式。探索新型研發(fā)機構“績效目標+自主管理”模式,賦予更大研究內容選擇權和經費使用自主權。對新建的新型研發(fā)機構給予后補助支持。實行經費使用“包干制”和負面清單管理制,實行以結果為導向的綜合績效評價機制,鼓勵大膽創(chuàng)新,給予盡職免責。除特殊規(guī)定外,財政資金支持產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識產權由新型研發(fā)機構依法取得、自主決定轉化及推廣應用。(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負責落實) 

  七、改進科研績效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健全科研績效管理機制。項目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績效導向,從重過程向重結果轉變,加強分類績效評價,對自由探索型、任務導向型等不同類型科研項目,健全差異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項目調整、后續(xù)支持的重要依據。項目承擔單位要切實加強績效管理,引導科研資源向優(yōu)秀人才和團隊傾斜,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未達到項目考核指標的,在證明充分履行職責的前提下寬容失敗,對項目驗收允許總結處理,不納入下一次申報項目的誠信記錄。(項目管理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二)加強科研項目經費監(jiān)督檢查。加強審計監(jiān)督、財會監(jiān)督與日常監(jiān)督的貫通協(xié)調,增強監(jiān)督合力,嚴肅查處違紀違規(guī)問題。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實行“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抽查、檢查,推進監(jiān)督檢查數據匯交共享和結果互認。減少過程檢查,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監(jiān)督檢查效率。強化項目承擔單位法人責任,項目承擔單位要動態(tài)監(jiān)管經費使用并實時預警提醒,確保經費合理規(guī)范使用;對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在科研經費管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失信情況,納入信用記錄管理,對嚴重失信行為實行追責和懲戒。探索制定相關負面清單,明確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禁止事項,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負面清單進行檢查、評審、驗收、審計,對盡職無過錯科研人員免予問責。落實好“三個區(qū)分開來”,對難以定性的問題,要結合動機態(tài)度、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后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綜合分析、妥善處理,鼓勵敢于擔當、主動作為。(市審計局、市財政局、項目管理部門、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八、組織實施 

  )及時清理修改相關規(guī)定。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辦法要求,加快梳理并修訂市級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項目承擔單位要落實好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的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強化自我約束和自我規(guī)范,確保科研經費使用自主權接得住、用得好、有效益。(市直各有關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二)加大政策宣傳培訓力度。市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門戶網站、新媒體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強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相關政策宣傳解讀,提高社會知曉度。同時,加大對科研人員、財務人員、科研財務助理、審計人員等的專題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服務能力水平。(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強化政策落實督促指導。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提高服務意識,加強跟蹤指導,適時組織開展對項目承擔單位科研經費管理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及時發(fā)現并協(xié)調解決有關問題,推動改革措施落地見效。(市財政局、市科學技術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四)做好新舊政策銜接。本辦法印發(fā)時,科研項目執(zhí)行期已結束或進入結題驗收環(huán)節(jié)的項目,經費管理按原政策執(zhí)行,不再作調整;尚在執(zhí)行期內的科研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統(tǒng)籌考慮本單位實際情況,與科研人員充分協(xié)商后,可以選擇執(zhí)行原政策或新政策,選定后不得再調整;新立項的科研項目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項目承擔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各旗區(qū)要根據實際參照本辦法改革完善本地區(qū)財政科研經費實施辦法。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我市相關規(guī)定凡與本辦法規(guī)定不一致的,遵照本辦法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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